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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概沒有誰不知道什麼是「可口可樂」(Coca-Cola,簡稱 Coke),也大概沒有誰未喝過「可口可樂」;這種現今在超過 140 個國家銷售,每天營業額超過 16 億美元的無酒精飲料,原來當初是當藥物出售,甚至含有可卡因成份....!

目前「Coca-Cola」在大多數國家的可樂市場處領導地位,其銷量不但遠遠超越其主要競爭對手「百事可樂」(Pepsi),更被列入「健力士世界紀錄」(Guinness World Records)。

衆所周知「可口可樂」是由「南北戰爭」(American Civil War) 的南軍退伍軍人「約翰彭伯頓」(John Stith Pemberton) 發明,而「可口可樂」的配方,至今除了「可口可樂公司」(The Coca-Cola Company) 持有人家族之外就無人知曉,可樂公司也會嚴防自己的員工偷竊配方。2014 年 5 月 5 日,可樂公司宣佈,其旗下所有飲料放棄使用具有爭議化學成分「溴化植物油」(Brominated vegetable oil, BVO)。但不少學者都認為其當中仍含有的「高果糖漿」(High-fructose corn syrup, HFCS) 是從基因改造玉米提煉而來,因而爭議仍未停止!

John Stith Pemberton

1865 年,南北戰爭結束以後,美國經濟一片蕭條,退役的 John Pemberton 在「喬治亞州」(Georgia) 首府「亞特蘭大市」(Atlanta) 開了一間小藥店並當上藥劑師。他喜歡整天把自己關在房間裏,利用蒸餾器和各種草藥原料,期望能發明一種有提神、治頭痛功效的藥用混合飲料,改變自己窘迫的經濟處境。但是多年時間過去,不知試驗了多少回,結果都不理想,Pemberton 還是一無所獲。

1886 年 5 月,他意識到需要調整發明思路,Pemberton 於是在以往的實驗中取材,調製了一種飲料,是將幾種能提神、止渴、清心的藥劑糖漿混在一起,還特意加入一種能刺激性慾的藥劑糖漿,並將其稱為「Pemberton's French Wine Coca」,主要成分有「可卡因」(Cocaine) 〔你沒看錯,是可卡因〕、「咖啡因」(Caffeine) 及「乙醇」(Ethanol)〔酒精〕。Pemberton 嚐了一口,覺得回味無窮。他高興極了,心想這項發明也許能令自己變成富翁。

可是生不逢時,當時「喬治亞州」的「亞特蘭大」和「富爾敦」(Fulton) 都發出禁酒令,因此 Pemberton 只好再改良出無酒精版的「Pemberton's French Wine Coca」。爲了確定這種飲料受歡迎的程度,他特意在家中後院裏用一只大銅鍋,精心炮製免費送給鄰居及市內居民品嚐,由於反應熱烈,所有喝過這種飲料的人都說要『再來一杯』,這下子給了 Pemberton 很大信心,於是成立了「Coca-Cola Corporation」,將飲料拿到當時「亞特蘭大市」最具規模的的藥房出售,並正式命名為「Coca-Cola」〔名字來源是由於可樂的主要成分「可卡因」提取自「古柯葉」(Coca leaf),而「咖啡因」則提取自「可樂果」(Kola Nuts),為了營銷效果,「可樂果」當中 Kola 的 K 字以 C 字代替從而得出「Coca-Cola」此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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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a-Cola」當時原本是作為藥物出售,售價為每杯五美仙,而這正逢美國流行「蘇打水」(Carbonated water) 的時候,更不少人相信蘇打水對身體有好處。Pemberton 也聲稱「Coca-Cola」能治癒許多疾病,包括嗎啡成癮,消化不良,神經衰弱,頭痛甚至陽痿....... Pemberton 也第一次在「亞特蘭大」雜誌為「Coca-Cola」做廣告。

起初 Pemberton 鴻心萬象,可是首年總銷售平均每天只有九杯,如果扣去五十美元的廣告宣傳費,可說是虧了老本。往後的兩年,情況也沒有多少好轉,他經常窮困到連員工的工資都支付不起!經受打擊後,Pemberton 更一病不起.......

1888 年初,無奈的 Pemberton 只好以 283 美元的價錢將「Coca-Cola」專利權賣給了藥品雜貨商「阿薩康德萊爾」(Asa Candler)。Pemberton 未能活著看到他發明的飲料對世界産生巨大影響,便於 1888 年 8 月 16 日與世長辭。1892 年,Asa Candler 正式成立現今的「可口可樂公司」(The Coca-Cola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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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世之初「Coca-Cola」的主要成分有兩種,分別是「可卡因」及「咖啡因」,可樂公司有二十五年的時間一直在出售申請過獨家專利且含有「可卡因」的甜美糖漿。至 1903 年,可樂公司終於放棄「可卡因」,改以糖漿與蘇打水混合,並自行裝瓶出售,但當年的瓶子跟今天標誌性弧形瓶仍有很大出入!

一戰期間,山寨可樂已比比皆是,其中有 Cheracola、Dixie Cola、Cocanola 等。可樂公司需要「做點事」來確立自己行業老大的地位和霸權了。

1915 年,可樂公司的法律顧問 Harold Hirsch 舉辦了一場設計大賽,旨在尋覓理想的瓶型。他邀請了八家包裝公司參與比賽,要求參賽者設計出這樣一種瓶型:『一個身處黑暗中的人僅憑手感觸摸便可將其辨認出來;而且非常有型,即便碎裂,人們也可以一瞥便知其原本是一個可樂瓶。』

獲勝設計是出自位於「印第安納州」(Indiana)「特雷霍特」(Terre Haute) 地區的「魯特玻璃公司」(Root Glass Company) 職員 Earl R. Dean 之手。他的設計靈感來自他翻閱的一本百科全書,內文的可可豆莢植物插圖。 Dean 設計的可樂瓶性感、凹凸有致,不過略嫌有點太過豐腴:它會倒在裝瓶廠的流水線上。歷經了多次改良,弧形瓶四年後終於成為標凖版的可口可樂瓶。就是這個弧形瓶在 1941 年奔赴二戰戰場,並征服了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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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Coca-Cola」的英文名字是由 Pemberton 當時的助手及合伙人會計員 Robinson 命名的。他是一個古典書法家,他認為「商標有兩個大寫 C 字會很好看」,因此用了「Coca-Cola」,「Coca-Cola」的商標沿用百多年來一直未有改變。

「可口可樂」這個中文名字,既「可口」亦「可樂」,不但保持英文的音,還比英文更有意思。這個中文名字到底是由誰翻譯出來的?原來「Coca-Cola」在 1920 年代已在上海生產,但當時仍沒有正式的中文名字。而是使用「蝌蝌啃蠟」.......〔汗〕,結果因用字不當而未能在成功打入中國市場〔用這要啃蠟的名字會成功才怪〕。於是,當時「Coca-Cola」專門負責海外業務的部門,在英國登報徵求譯名。而正在英國留學的蔣彝,便輕鬆以「可口可樂」四個字擊敗其他對手拿走 350 英鎊獎金。

至今,「Coke」雖然有不少模仿及競爭對手,如美國市場的頭號競爭者「百事可樂」(Pepsi) 及「皇冠可樂」(Royal Crown Cola),歐洲市場的「維珍可樂」(Virgin Cola),但依然是世界上最暢銷的碳酸飲料,包括美國敵對國家「伊朗」........ 對呀,在伊朗也可以買到「Coke」,不過仍有部份國家因為過於封閉而沒有開放「Coke」進口,例如「北韓」(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過去,美國因對「古巴」(Cuba) 經濟封鎖禁止美國企業向古巴出口美國生產的「Coke」,但古巴並未禁止進口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在古巴仍可以購買到墨西哥生產的可口可樂和危地馬拉生產的百事可樂,但古巴最暢銷的可樂品牌是其自家土產的「Tu Kola」〔你的可樂〕。當然随著今年美國與古巴改善關係,市面已可名正言順買到美版「Coke」了。

說到這裡,其實到底有多少人在看這篇文章時是手拿著「Coke」在喝呢?是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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