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onio Meucci

從小老師就告訴我們,電話發明者是美籍「蘇格蘭」(Scotland) 人「亞歷山大-格拉漢姆-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但原來事實並非這樣.........Bell 並非什麼偉大發明家,他只是個盗人發明的騙子而已

英國《衛報》(The Guardian) 曾發表《美國裁定貝爾沒有發明電話》的報道2002 年 6 月 11 日,「美國國會眾議院」(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於決議通過一項 269 號歷史性議案,承認「意大利」(Italiana) 裔移民「安東尼奧-穆齊」(Antonio Meucci) 在發明電話方面的貢獻,間接澄清電話發明者應是 Meucci 而非 Bell。

眾議院」通過的議案首句為【意大利偉大發明家穆齊的事業,既非凡且可悲】,末句是【眾議院認為穆齊的畢生成就應獲肯定,而他在發明電話方面的貢獻應獲承認】。議案雖無說明「貝爾」並非電話發明人,但已透過陳述來闡明這點。

téléphone

一生坎坷的「穆齊」早在 1850 年移民「紐約」(New York) 時,便開始開發電話技術;五年後,因其妻行動不便,他便裝設了人類歷史上來首個電話系統,讓她能在二樓房間致電到地下工作室找他。

1860 年,穆齊公開示範其電話系統,但因他已將大部份積蓄用於研究,沒有餘錢將這發明變成商品,加上英語不佳,所以一直無法向商界推介此具「會說話的電報機」。

他甚至無法籌足 250 美元,申請電話的永久專利權,因而只好逐年付 10 美元申請臨時專利。首次申請是在 1871 年,三年後連 10 美元也再付不起。

在這三年期間,他將發明雛型送往「西聯電報公司」(Western Union Telegraph) 示範,但每次要求會晤該公司高層均不獲接見。1874 年,他向該公司索回電話,但回覆卻是「遺失了」。

兩年後,與穆齊共用一個實驗室的「貝爾」申請電話專利權獲准,因而成為名人,更獲得「西聯電報公司」的資金支持。穆齊提出訴訟。1887 年,美國最高法院受理此案,美國政府亦擬控告「貝爾」詐騙,但案件不斷押後審訊。1889 年穆齊逝世;四年後 1893 「貝爾」的專利權期限亦屆滿,至 1896 此案就被撤銷了。

「美國眾議院」的議案清楚指出:如果「穆齊」在 1874 年後能繼續支付 10 美元維持臨時專利權,「貝爾就不會獲授專利權」。《意大利共和國報》(La Repubblica) 對議案表示歡迎,並指這是還「穆齊」一個公道,也是「狡猾的蘇格蘭人貝爾一個「遲來的報應」。

Antonio Meucci8

「穆齊」於 1808 年在意大利「佛羅倫斯」(Firenze) 附近一個名為 San Frediano 的城鎮出生,長大後在「佛羅倫斯」的美術學院修讀完設計和機械工程學後,曾於「佛羅倫薩美術學院」(Accademia delle Belle Arti di Firenze) 擔任舞台技術員,妻子 Ester Mochi 就是他在美術學院工作時認識的。

到底「穆齊」是如何發明電話的呢?原來是這樣的........「穆齊」是個「發明狂」,對於各種科學研究都十分熱衷,公餘時間幾乎全用來做研究;1853 年,當時 27 歲的「穆齊」在移居美國前曾應聘到「古巴」(Cuba) 首都「夏灣拿」(La Habana) 一間歌劇院擔任場景設計師;他就是在這個時候發現聲音能透過在銅線中流通的電脈衝傳送,令他最終發明出電話系統。

某天,他正在研究一種以電擊來治療疾病的方法,當他準備使用此法為朋友治療時,赫然清楚聽到身在鄰房的朋友在交談,他大感奇怪,追查下發現聲音正是透過一條連接兩間房的銅線傳送......他意會到這必定是個重大的發現,經過十年努力後終於研製出原始的電話裝置 ---- 一項改變世界的偉大發明由此面世了!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Antonio Meucci
    全站熱搜

    kason204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