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熱潮席捲世界的手機遊戲《Pokémon GO》,自 2016 年 7 月 6 日發行以來,已風靡多個國家,除了引起全球遊戲愛好者的喜愛,同時也讓人好奇在其成功背後究竟藏有什麼樣的元素。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原來這個熱爆全球的手機遊戲,竟是源自一個「愚人節」(April fool's day) 玩笑!
《Pokémon GO》到底是一款什麼樣的遊戲呢?遊戲中,玩家可以捕捉共 151 種 Pokémon 精靈,並用它們和朋友對戰。其中通過「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 AR) 技術將小精靈與智能手機拍攝的影像重疊。遊戲啟動後,路邊、站臺等熟悉的街景就變成了可愛的小精靈們的棲息地。
《Pokémon GO》的誕生
「Google」向來有個不成文的傳統,就是每年的「愚人節」當天,都會在旗下的產品上發布以假亂真的整人玩笑,而《Pokémon GO》最原始的概念,便是源於 2014 年的其中一個整人玩笑。在當年一則公告中,「Google」宣布開放「神奇寶貝大師」(Pokémon Master) 的職缺申請,能以 《Google Maps》捕獲大量 Pokémon 精靈的使用者,將獲得在「Google」總部工作的機會。
但這個原本只個是單純的整人玩笑,卻燃起「Niantic」創辦人 John Hanke 的濃厚興趣,也為《Pokémon GO》的誕生種下了遠因。
在加入「Google」之前,John Hanke 原本是一家影像技術新創公司「Keyhole」的創辦人,2004 年「Google」看上「Keyhole」所擁有的 3D 衛星影像技術而將其併購入旗下,Hanke 進入「Google」擔任圖資部門 Google's "Geo" division 的產品管理副主管。在 Hanke 的協助下,將「Keyhole」變成現在大家所熟知的《Google Earth》。
在「Google」工作期間,Hanke 瀏覽了無數關於數位地圖應用的提案,直到 2010 年,他想到一個很棒的點子,就是利用智能手機上的地圖來吸引民眾走向戶外,去探索生活周遭環境,尋找知名的景點,或是藉由地圖找到可以吃喝玩樂的地方。
為了完成這款鼓勵民眾出門探險的遊戲,Hanke 在「Google」共同創辦人 Larry Page 的鼓勵下,成立一家「Google」內部的新創公司「Niantic」。「Niantic」這個名字原來源於「舊金山淘金熱」(San Francisco Gold Rush) 期間一艘沉沒的捕鯨船。
Hanke 在 2013 年接受《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 AP) 的採訪時表示,選擇「Niantic」作為公司的名字,是希望可以提醒大家在『任何事物的表面下,永遠都有樂趣存在。』
2014 年,「Niantic」開始一步一步實現「Google」的愚人節玩笑。能夠將虛擬資訊擴增在住家、公園、街道以及現實空間的「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 AR) 扮演了推動這款遊戲的關鍵角色。在《Pokémon GO》遊戲中,便是透過擴增實境,結合智能手機的相機與「全球衛星定位」(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GPS) 功能,將虛擬的Pokémon 精靈投射在現實空間中,並現身在玩家的手機螢幕上。
其實在《Pokémon GO》推出前,「Niantic」在 2013 年已經推出一款熱門的地圖實境遊戲「虛擬入口」《Ingress》,這款遊戲需要玩家親臨現實生活中的地標,以取得所需的武器與工具來增加遊戲中的點數,進而贏得更廣大的領土,並在與對戰玩家的戰鬥中獲勝。上市兩年多來,《Ingress》已累積了 1200 萬次的下載次數,也為《Pokémon GO》的成功奠定厚實的技術基礎。
湊巧「Pokémon Co.」的執行長「石原恆和」(Tsunekazu Ishihara) 本身也是《Ingress》的愛好者,因此當「Niantic」找上「Pokémon Co.」希望獲得授權,將 Pokémon 的角色用在《Pokémon GO》時,兩家公司間的授權談判便進展的格外順利。
正當《Pokémon GO》計劃如火如荼地展開時。日本首屈一指的遊戲公司「任天堂」(Nintendo),卻面臨了創立以來最嚴峻的時刻。與「Google」合作的『神奇寶貝大師』公佈前,「任天堂」才在 2014 年 1 月 17 公布了連續第三年出現年度虧損,營運低迷的主因歸咎於其主力產品《Wii U》的銷售成績不如理想,加上「任天堂」未能趕上手機遊戲的熱潮。因而,當《Pokémon GO》在全世界捲起熱潮時,無疑也為「任天堂」帶來一線重生的希望,「任天堂」目前仍是《Pokémon》的商標持有人,同時也持有「Pokémon Co.」32% 的股權。
2015 年 8 月,「Google」進行大規模的內部架構改革,設立了新的控股公司「Alphabet」,持有包括「Google」、「Niantic」在內大大小小子公司的股份。而這一次的架構改革,也為「Niantic」帶來更多的機會。由於過去有許多企業擔心被大吃小而不願意,或害怕和網路巨擘「Google」有合作關係。於是當「Niantic」自「Google」解放為「Alphabet」旗下的一員,便迎來更多發展夥伴關係的契機,加上「Google」本身對於發展影音遊戲興趣缺缺,都使得「Niantic」脫離「Google」成為《Pokémon GO》這項計劃的最後一片拼圖。
就在「Google」的架構改革後一個月,「Niantic」在 2015 年 9 月正式宣布了《Pokémon GO》的投資計劃,隨即獲得來自「Google」、「任天堂」與「Pokémon Co.」共計 2000 萬美元的投資,並承諾「Niantic」若未能順利達成預定的發展目標,將再獲增加注資 1000 萬美元。根據「Pokémon Co.」表示,原先承諾新增的 1000 萬美元投資計劃目前尚未實行,因為就目前情況看來,「Niantic」不單已實現甚至遠遠超過其原定的發展目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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